青海:六项整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记者昨日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省药监局将以“药品安全·蓝箭护航”2020系列行动为统揽,大力实施专项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整治“两品一械”生产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点乱象,统筹开展六项专项整治,切实保障药品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着力整治当前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排查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核定中药饮片企业炮制范围,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

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等为重点品种,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售为重点环节,以第二类精神药品购买方资质审核、药品出入库管理、药品流向等作为重点内容,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确保特殊药品来源清、去向明,严防非法渠道购进、药物滥用等流弊案件发生。

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重点整治八种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和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持续合规经营,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开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六统一”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实现对药品零售门店实行统一企业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计算机管理系统、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药学服务标准的“六统一”管理,促进药品零售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开展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检查覆盖面不少于20%,重点强化婴幼儿、特殊用途及上年度抽检不合格化妆品等高风险化妆品监管,强化“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化妆品专项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

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专项“清网”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以及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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