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开办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备案告知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是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或者办理备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许可或者备案的除外。

用已取得的许可(备案)的账号登陆网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上办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由申请企业窗口→在“网络自销备案”中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后,提交,同时告知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科:26912023

 

备注: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入“经营许可业务”窗口中的“网络自销备案”,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

取得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企业,进入“经营备案业务”窗口中的“网络自销备案”,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

取得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企业,进入“生产备案业务”窗口中的网络自销备案,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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