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四举措”开展个体诊所规范化创建

  今年以来,福泉市积极开展个体诊所规范化建设,通过找准“标准线”,用好“敲门砖”,开出“处方药”,打好“持久战”四举措,建立“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的全市个体诊所“五统一”管理新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高效的医疗服务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是找准“标准线”,明确创建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印发《福泉市个体诊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部门、个体诊所“三方职责”,明确个体诊所诊室设置、人员管理、消毒管理、传染病报告、规范诊疗、合理用药、医德医风建设等责任标准,有力推动规范化创建工作落实。

  二是用好“敲门砖”,打造创建样板。根据创建标准,选定2家基础较好的个体诊所作为创建试点,采取“前期试点—优化调整—打造样板”的工作模式,进一步优化创建工作流程,打造创建工作样板,树立创建工作标杆,推动创建工作落实落细。

  三是开出“处方药”,提升创建质量。召开个体诊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启动会暨业务培训会,采取现场观摩、听取介绍、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组织全市个体诊所负责人实地观摩学习“规范化个体诊所”诊疗科目、业务用房、基本设备、药品管理、卫生环境等规范化建设内容,并针对各个体诊所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创建方案,采取“前期评估、中期指导、后期验收”的工作流程,项目式推进规范化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创建质量。目前,完成全市34家个体诊所的前期评估,开展中期指导125次,通过验收8家。

  四是打好“持久战”,增强创建实效。建立个体诊所长效化管理机制,采取“动态化清单式”管理,完善个体诊所管理“一所一档”,每年对“规范化个体诊所”进行复审,将规范化建设执行情况纳入新设立个体诊所现场评审验收及个体诊所日常监督管理内容,作为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的重要参考依据,持续增强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效,推动全市医疗卫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王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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