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出台28条医保服务便民措施

  近期,荆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荆州市医保便民服务措施二十八条》,从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进一步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创新服务模式,打通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的堵点和难点,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基本医保转移接续时的复杂手续,荆州市医保局推出了简化资料和手续,参保对象无需再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经办机构间无需邮寄相关纸质资料,通过国家信息平台即可完成基本医疗关系转移和缴费记录转移的办理,同时相关办理时限也由45个工作日调整到10个工作日,再调整为现在的5个工作日。

  异地就医办备案、异地就医选定点、门诊慢性病直接结算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住院前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可在住院期间补办登记备案手续,在出院结算前完成登记备案即可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费用: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报销,按已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的待遇执行。

  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全覆盖。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荆州作为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316家,定点零药店517家,2023年又新增定点医疗机构136家、定点零售药店487家,预计10月底之前可以完成,开通的所有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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