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及助推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解读《关于创新监管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西医结合指导处处长、二级巡视员贾青顺指出,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是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前提。
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拓展药学服务范围,提升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全方位推进药品使用领域改革。
本次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创新监管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是促进“三医”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围绕文件实施,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电子处方标准化。2020年,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通知》,鼓励实体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诊疗或远程医疗,开展“互联网+药学服务”。强化电子处方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电子处方在互联网流转过程中,必须经药师线上审核,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第三方机构配送。
二是深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两票制”信息化票据管理。按照“规范市场、强化监管、分级推进、保障供应”的原则,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支撑作用,优化“两票制”信息化票据管理系统,通过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医药行业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互联互通,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减轻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票据复印、审核、管理负担,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创新开展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试点工作。会同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印发《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试点工作方案》,在全省遴选23个县域医共体围绕“统一药品采购”“统一药品储备”等内容开展试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有效的药品配送模式,积极开展药品统一配送工作,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经营企业配送到成员单位。对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药品配送,鼓励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的原则,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
记者 秦聪聪 实习生 董心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