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零一体”新模式!山东鼓励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实施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

  3月2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助推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并解读《关于创新监管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会上,对“批零一体”这一经营模式的定义和影响进行了介绍。

  《若干措施》鼓励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实施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山东省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药品市场处处长王新建介绍,药品经营“批零一体”,即同一市场主体同时开展药品批发和零售业务。一般认为,批零一体化是整合企业内部的批发和零售资源,通过品种、供应商、物流等各种资源的一体化协同运作,实现批零融合、促进整体效率提升的新商业模式。从市场准入角度表现为一家企业用同样的人员、设施设备等,同时取得药品批发和零售资质。批发零售一体的企业应当监督门店落实“七统一”要求,规范门店药品经营与质量管理。

  同时,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实施“批零一体”经营,企业以一个市场主体身份同时获得批发零售经营资格,不必重复投资仓储运输设施设备,不必重复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不同程度避免了资源重复建设;在药品购销过程中,由于减少了流转环节,相应地可以减少有关票据、手续,降低了运营和管理成本及税负。批零一体的经营模式,有利于提升企业的规模效应,使药品采购渠道更广、议价能力更强,更好地实现药品全过程信息共享和追溯。(汪雪然 实习生 胡梦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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