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12条”支持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园发展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青岛市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围绕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打造创新高地、优化产业生态三大板块出台了12条政策,支持青岛市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加速园区产业集聚,促进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青岛市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园总占地4630亩,分为医药器械片区和康复医疗片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领域的生物创新药和罕见病药物、医疗器械领域的体外诊断和先进治疗设备、康复医疗。聚焦十大新兴产业的发展实际,青岛规划建设首批15个专业园区,每个园区聚焦1个主导产业,创新建立1个工作专班、1个发展规划、1套综合政策、1支专业招商队伍、1支产业基金。据此,市科技局前期在会同高新区管委充分学习借鉴深圳、广州、苏州、福建等先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和企业需求制定了该政策。

  该政策分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打造创新高地、优化产业生态三大板块,将从资源要素保障、优质项目集聚、专业化厂房建设、企业规模发展、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及专业载体建设、入孵企业扶持、产品推广应用、人才队伍培育、金融支撑、产业交流合作等方面给予园区发展全方位支持。政策执行期内,市、区两级财政将累计投入资金约22亿元。政策中不少支持堪称“大手笔”。如,为有效缓解医疗器械审评周期长这一问题,政策专门设置了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条款,市、区两级最高出资1亿元支持我市有关单位建设医疗器械检验与审评服务平台。该平台的建立将大幅提升我市检验检测服务能力,为争取在青设立山东省医疗器械检验与审评查验分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会同高新区管委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政策实施细则,多渠道开展政策宣讲,真正将政策落实落细,通过政策赋能加速产业集聚。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耿婷婷 通讯员 段继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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