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河北千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负责人孟红玉用了不到半小时就拿到了《药品经营许可证》。这也是保定市首张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保定市行政审批局推进信用与行政审批深度融合,在确保药品安全可控前提下,在全市经营模式成熟、安全风险较低的药品连锁经营企业,推行了药品经营许可“先证后验”信用承诺审批。
“改革前,企业开办药店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后,需要进行现场勘验,验收通过并发证后才能开展经营,期间的空档期会造成企业租金、水电等经营成本的增加。”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市场服务处负责人刘天杰说,现在只需承诺达到相关要求,即可推进后续工作,用时缩短80%以上,门店开办成本降低,提升了服务效率。
提及这项改革的目的,刘天杰介绍,事前强调信用承诺,事后对失信行为依法惩处,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发挥企业信用在优化审批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近年来,保定市持续深化药械经营审批制度改革,连续推出远程审方、一业一证、市县联动等服务举措,通过适度放宽药品经营门槛、信息共享共用、压减审批时限、完善政策解读等配套服务,持续推动药品连锁经营领域审批便利化,降低市场主体准营成本。(姚琳、班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