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发出首张“告知承诺制”药品经营许可证

近日,北海有信中药店到北海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业务,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当场为其办理了《药品经营许可证》。

“以前办证,提交申请材料后需要等现场验收,如今通过‘告知承诺制’提交申请材料后就能当场受理,马上发证,为我们尽快投入经营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太感谢你们了!”经办人梁先生由衷赞叹道。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打造“极简审批”模式,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印发了《关于对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告》,对申请开办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免于现场验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最快可当场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承诺办结时限由4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压缩75%。对申请开办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是北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该举措进一步优化了药品经营企业开办审批,同时也提升了药品经营企业市场主体活力和创新能力,助推该市药品经营行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审管互动,简化审批手续,持续推行“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促进市场主体活力和创新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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