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药品购销管理

  2月28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守护全市药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我市持续采取措施加强源头管控,线上线下同规范,强化全市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药品购销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新开办零售药店提醒函》,转发省药监局《关于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药品零售使用单位购进药品注意事项,要求零售使用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两清单、一承诺”,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严格执行公对公付款,确保票、账、货、款一致。

  对零售药店在跨境电商平台入驻经营和零售进口药品方面进行规范,提醒零售药店注意购进药品要严格符合GSP要求,严防线上线下购进销售未经批准的境外药品。要求各级监管部门结合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管执法协同,对未取得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从事药品交易服务、销售非法境外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密切关注和严肃处置。

  研究制定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检查计划,将药品零售使用单位购销管理列为监管重点,针对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经营医保回收药品等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监管措施,强化药品购进渠道、索证索票、规范销售等环节的现场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零售药店210家次、药品使用单位100家次,对相关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化解。(淄博新闻网 记者赵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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