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16条”

近日,济南市出台《济南市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共包括五大项16条措施。我市明确,对新获得国家一类新药生产批准文号(包括中药与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企业,每个产品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每个企业累计奖励总额最高1亿元。

我市提出,对新取得三类创新型医疗器械或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已注册证书的企业,单个产品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开展自主研发的一类和二类新药,新取得临床试验批件后进入临床研究的,每个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年度每个企业累计最高奖励500万元。对新获批国家医学中心、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单位,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生物医药产业省级以上的公共研发平台新增项目,按照新增设备(含配套软件)采购额的20%给予采购单位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300万元。

我市明确,支持取得药品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人)委托我市企业生产上市许可产品,自产品开始生产三年内按照每个品种实际委托生产合同执行额(以发票为准)的5%对受托生产企业进行奖励。单品种三年累计奖励每家企业最高3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奖励最高500万元,三年累计奖励最高1000万元。对本地医疗机构采购我市创新药、首仿药、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医用设备等创新产品的,给予采购金额5%的奖励,同一年度单个医疗机构奖励总额最高500万元。

我市还支持产业集群发展,对经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确定的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园区,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达到30%、20%、10%以上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支持重大项目,对在我市范围内新投资的大健康项目(包括生物医药研发、生产、流通项目以及医疗大数据、互联网医疗、康复等项目),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下同)实际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竣工验收后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

我市明确,对引进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方面的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在济行医且带徒每年超过2个月)的医疗康复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经认定的“品牌国医堂(中医馆)”,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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