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出台政策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

  近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落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通过实施支持中药创新研发与传承、鼓励中药二次开发与注射剂再评价、加强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备案管理、推进实施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标准化建设、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注重中药人才培养六项举措,进一步推进中药创新研发、传承与产业化,解决现阶段中药研发、生产、经营与监管存在的实际问题,促进全省中医药产业结构调整与健康发展。

  《方案》明确,在支持中药创新研发与传承方面,要对注册申请人运用现代科学新技术、新工艺以及传统研究方法研制、创新中药,开发经典名方,有中、朝、满、蒙临床基础的合作研究品种,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开展已上市中药品种以提高临床优势为目的的变更研究与申报;加快完成药材、药品进口口岸申报,推进GLP实验室建设;积极发展有条件中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支持药品中试车间运营,鼓励省内有条件的企业承接研发、试制、生产等合作项目,为注册申请人提供更多选择。在鼓励中药二次开发与注射剂再评价方面,要引导企业加强上市中药不良反应监测,特别是儿童等特殊人群的使用情况,及时补充说明书安全性信息内容,提升用药安全;支持企业根据中成药品种特点和市场需求对已上市品种进行完善工艺、提高标准等二次开发,解决原始注册申报各单元工艺与质量关系不明确等问题,提高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鼓励并帮助企业协调相关部门对完成再评价的中药注射剂、再开发的中药品种给予资金、医保等方面奖励的政策落地生效,培育名优做强做大。

  《方案》指出,要加快制(修)订吉林省地方中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健全中药饮片标准体系;启动吉林省配方颗粒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并鼓励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原料药材、提取物、标准汤剂的研究,建立企业标准。同时,积极推进北药基地建设,支持企业自建或参与共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积极配合省农业主管部门,探索建立人参、五味子、西洋参等道地药材GAP基地等支持北药持续发展性的相关举措;鼓励饮片生产企业或有饮片生产加工范围的制剂企业依托长白山道地药材资源和吉林省中成药品种优势,突出通化、白山等地中成药生产产业集群,全力打造中成药生产基地,推动全省中药产业持续创新发展。

  《方案》强调,在加强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备案管理方面,要依据实施细则,应用电子申报系统实施医疗机构传统工艺配置中药制剂备案,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未进行备案的生产、变更行为。在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方面,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环节监督抽样工作力度,做好处罚与行刑衔接环节管理;建立中药提取物年度风险评估和相关处室通报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打击中药饮片违法添加、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发霉变质等违法行为,以强大的监管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激发中药创新源动力和产业升级新活力。在注重中药人才培养方面,支持中药学等专业相关人才引进,促进企业之间优秀人才流动;加强吉林省医药中等职业学校与中药企业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培养中药制药专业岗位技师及技能人才;结合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开展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贯,提高企业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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