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专项整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

  日前,安徽省药品监管局发文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7个月的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整治重点为8项内容: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从事药品网络销售;通过网络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通过网络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通过网络违规销售医疗机构制剂;未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而销售处方药;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对发生在平台的药品经营行为管理不到位;不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提供药品网络信息服务等。

  整治活动中,安徽省药监局负责组织部署开展全省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实施药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监督检查,依职责指导市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市、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本辖区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安徽省局要求各地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协调,使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各地要主动联系、及时沟通、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确保协查工作顺利开展;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刑衔接机制,按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网站关闭或屏蔽事宜的,要加强与工信部门的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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