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局自查与整治相结合 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莲都区局组织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无网络交易资质销售药品、是否能提供网络药师咨询服务和是否销存在不规范销售处方药品等行为。

一是要求企业自查自纠。对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企业,要求填写《药品网络销售自查表》,上报企业开设网络店铺所在的平台、有无处方药销售和是否能提供药师在线服务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自行整改。

二是组织人员集中检查。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对拥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连锁药店网络销售行为开展集中检查,执法人员从网店上传资质资料、药品信息发布以及线上模拟购买以及线下实体门店巡查等多角度进行检查,相关企业网络销售较为规范,未发现违法违规发布特殊管理药品信息与药品广告,未发现网站有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与经营范围的现象。检查中发现有企业在网店公布资质证书如《药品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等过期情况,未及时将新证拍照上传,同时发现个别企业存在网络上销售处方药但不能提供药师咨询服务等情况。截止目前,共检查网络销售零售企业59家,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

三是严格整治违规行为。对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改正。同时对相关企业进行药品网络销售规范行为指导以及法律法规宣贯。

下一步,莲都区局将进一步加大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巡查力度,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持续合规经营,不断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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