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0年12月18日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全程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12月18日起,行政相对人申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新办、换证、变更、注销等4个事项,可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部门窗口”选择相应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按提示在线申报所有申请材料,无需递交纸质资料;12月18日前已受理的事项申请,按原流程办理。
二、2020年12月18日起,上述行政审批事项均生成电子证照。行政相对人可通过登录浙江省药监局门户网站——用户中心进行电子证照的查询、打印。行政相对人申请办理变更、换证、注销事项时,需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纸质原件寄回省药监局受理大厅,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办事指南。
三、行政相对人办理上述4个事项,需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用户体系。行政相对人如需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历史数据进行查询的,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办理过程中若有问题,请电话咨询。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571-88903258 ;受理大厅咨询电话:0571-88903246;药品流通监管处联系电话:0571-88903251。
特此公告。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