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上办理的公告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0年12月18日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全程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12月18日起,行政相对人申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新办、换证、变更、注销等4个事项,可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部门窗口”选择相应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按提示在线申报所有申请材料,无需递交纸质资料;12月18日前已受理的事项申请,按原流程办理。

二、2020年12月18日起,上述行政审批事项均生成电子证照。行政相对人可通过登录浙江省药监局门户网站——用户中心进行电子证照的查询、打印。行政相对人申请办理变更、换证、注销事项时,需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纸质原件寄回省药监局受理大厅,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办事指南。

三、行政相对人办理上述4个事项,需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用户体系。行政相对人如需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历史数据进行查询的,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办理过程中若有问题,请电话咨询。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571-88903258 ;受理大厅咨询电话:0571-88903246;药品流通监管处联系电话:0571-88903251。

特此公告。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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