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力提升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2月8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自全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开展以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属地责任,推动全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再上新台阶。
  初步建立起全省“一体化”监管运行机制。我省在各市(区)设立12个药品监管分局,安康、洛川、子长等市县成立了药品安全委员会,夯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定省市县药品监管事权清单、责任清单和督导协作清单等31项制度;设立省药品疫苗检查中心和5个分中心,药品监管专业化、职业化得到加强。
  疫苗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我省建成疫苗信息化追溯监管系统,并向血液制品、特殊药品、集采中选品种等重点品种和高风险品种延伸。
  “一网通办”实现省市县三级贯通。省药监局强力推动“陕西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上线运行,省市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领域33个大类、93个子项申报许可、备案事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和无纸化、网络化审批。截至目前,全省共办理“两品一械”许可、备案业务20351笔,日常检查2554次,监督抽检11267批次,极大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提高了监管效能。
  药品安全精准监管取得积极进展。省药监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风险动态排查,建立风险台账和责任清单;建立完善药品企业“一企一档”,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监管;针对特殊药品、网售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品种开展12项专项整治,有力规范和净化了药械化生产经营环境。
  服务医药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省药监局制定《药品监管全面服务“六稳”“六保”十二条措施》,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扩大告知承诺范围;建立5个实训基地,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百人帮百企”计划,以服务促监管,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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