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局四分局“线上线下”相结合 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

  近期,山东省药监局四分局采取“线下”加强对企业的现场检查,“线上”实施网络巡查、微信群风险预警等方式,督促辖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

  加强网络销售药品企业的现场检查。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核准的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现场指导企业按照线下药品经营要求设置网络销售流程,规范通过网络销售的药品的流向管理。强化对自建网站销售药品企业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检查,检查企业是否未取得或超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从事提供药品网络信息服务、是否有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网络检查企业的网络销售行为。充分利用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定期接收、处置网络销售违法违规线索;主动开展网络巡查,经常性登录淘宝、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第三方交易平台,搜索并检查辖区企业网络销售行为。

  通过微信群及时发布网络销售风险信息。建立了网络销售企业交流微信群,传达部署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第三方平台异常情况等及时向所有企业进行预警,有效防范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40家,处置网络销售问题线索4家次,发布网络销售信息预警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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