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昨天召开的省委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将进一步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近年来,我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营造了一流营商环境,全省药品监管系统为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力量。《实施意见》立足我省药品安全形势、监管基础实际,为满足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对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相关要素和环境进行系统设计、整体把握。

  《实施意见》明确了湖南的“自选动作”,要促进中药传承创新,构建覆盖中药材种植,以及药品科研、生产、流通、监督检验的全产业链生物医药标准体系;加快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地方标准制订修订,推进地方特色中药品种安全标准提升。建立中药材科研创新、市场流通、信息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全过程追溯体系。发挥中医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药生产企业和“老字号”的生产研发优势,推动研究开发复方、有效成分,促使“经典名方”向“经典产品”转化。支持和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改进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品种,实现中药产品剂型多样化,培育“湘”字中药品牌群。

  此外,我省还将强化监管协同配合,构建协调联动监管体系。

(湖南日报 全媒体记者 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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