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

  ■ 实现设区市三级中医类医院、县办中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

  ■ 建成一批中药材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和“定制药园”

  ■ 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

  ■ 完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和中医药壮瑶医药医保政策

  1月27日,自治区政府印发《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未来5年,我区将在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和现代科学相结合相促进中不断释放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加快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标准化、现代化、产业化、国际化,构建广西特色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体系、创新体系和产业体系。

  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统筹优质中医壮瑶医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实现设区市三级中医类医院、县办中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构建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古典医籍精华的挖掘和梳理,推进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新成果。

  建设高素质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队伍。建成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中医临床教学基地以及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打造支撑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产业发展的各类人才队伍。

  协调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资源保护,推进中药材良种繁育与生产基地建设,培育壮大一批中医药企业,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建成一批中药材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和“定制药园”。

  扎实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繁荣发展。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活态传承工程、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与弘扬工程、中医药壮瑶医药科普工程和“十个一批”文化品牌建设工程,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

  开展国际创新合作。支持中医药壮瑶医药机构“走出去”;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丰富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健康旅游国际论坛等重大活动的举办形式,争创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

  全面深化中医药壮瑶医药改革。建立完善人才评价体系、临床疗效评价体系和科研评价体系;完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和中医药壮瑶医药医保政策;推进公立中医类医院综合改革;支持防城港市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选取2—3个市县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综合改革试点。(记者/吕欣 通讯员/张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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