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 在洛阳就能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

  今后,洛阳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洛阳市就能办理并领取电子证书,实现“一趟不用跑”!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4月6日,河南省正式启用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此举是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有力举措,也是药品监管部门在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办事方面作出的积极探索。去年5月,市市场监管局已承接到位省药品监管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许可下放权限,此项业务在洛阳即可办理。

  电子证书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副本,与纸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办流程

  申请人可在网上申请许可事项,经网上预审、受理、审查并获得批准后,行政审批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通知并公示。申请人可自行查询和下载许可证电子证书、打印纸质证书,自主打印的纸质证书与药品监管部门印制的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如申请人下载、打印证书有困难,可提请市场监管部门邮寄纸质证书。

  注意事项

  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启用前已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仍可继续有效使用。如需将纸质证书转换为电子证书,可提出转换申请,转换获取的电子证书将同步在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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