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布40条重点措施 加快推进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

  6月2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加快推进全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等负责同志对《实施意见》进行了政策解读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实施意见》整合各方面惠农支农政策,聚合各类资源要素,融合各家医药科研优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明确了我省人参产业发展遵循“政府扶持、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科技驱动、效益优先”原则,坚持规范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品牌化发展目标,通过10年左右时间,努力打造成为千亿级优势产业。

  《实施意见》部署了“十四五”期间,要着力在人参新品种选育、高效种植、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实现新突破,基本补齐人参种植、加工、仓储流通等方面关键短板。要按照全链条开发模式,进一步稳定一产种植规模,着力提升二产加工能力,加快完善三产服务功能,推动全省人参产业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真正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标志性支柱产业。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人参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措施和组织保障四个方面内容。政策亮点集中体现在六个方面14项40条重点措施——

  涉及人参种植方面有2项7条,将重点实施人参种业振兴和品质提升“两大工程”,通过抓“长白山人参”良种繁育基地和标准化种植联盟建设,稳定人参种植规模,系统提升我省人参产品品质。

  涉及产品开发方面有4项12条,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支持人参在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生物制品等领域多元化开发利用,开通“绿色通道”,加快精深产品加工成果转化,有序推进“食药同源”进程。

  涉及质量安全方面有3项7条,积极推进人参产业立法和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执行力,加快专业检测机构建设,健全完善产品检测制度和溯源、监管体系,加强人参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和市场营销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人参品质。

  涉及市场主体培育方面有2项6条,通过政策扶持,重点培育打造一批具有资源集聚力、市场竞争力、行业影响力的“专、精、特、新”人参龙头企业,全力推进集安、抚松国家级农业产业园区和产地市场建设,稳步提升“长白山人参”国际国内市场占有率。

  涉及品牌建设方面有2项6条,启动实施“长白山人参”品牌发展战略,集中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逐步健全完善品牌发展体系;深度挖掘和宣传人参文化,普及医药保健常识,推进人参产业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长白山人参”社会美誉度和国际影响力,进而巩固我国人参宗主国地位。

  涉及财政资金保障方面有1项2条,统筹利用现有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重点支持人参产业标准化种植、种质资源保护、关键性技术研究、产品研发及成果转化、品牌打造、文化塑造以及检验检测等。同时还将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重点支持人参全产业链发展。

  《实施意见》还专门明确了全省人参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将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和建立考核机制。省政府专门成立全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压实各部门、各地工作责任,并将人参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与政府部门绩效考评挂钩,与扶持项目和政策资金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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