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网络销售新规12月实施 网购处方药还须“实名制”

只有线下实体药企才能在网上开药店;疫苗禁止网售;网上买处方药除了“先方后药”,还必须“实名制”……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购已成为常态化消费方式,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也日趋活跃。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销售药品质量安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哪些企业可以在网上“卖药”?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必须是线下实体药品企业。办法明确规定,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应当是具备保证网络销售药品安全能力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才能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业务。

部分药品明确禁止网售。办法规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考虑用药安全风险和线上线下一致性管理要求,办法明确对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并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区分展示,并明确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意在强调“先方后药”和处方审核的管理要求。同时,要求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切实防范用药安全风险。

为了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办法提出了“以网管网”的要求。其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工作。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的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应当与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实现数据对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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