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监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近日,甘肃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甘肃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

  《通知》明确,甘肃省药监局全面负责本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负责监管药品网络交易三方平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批发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活动。市、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活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宣贯《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摸排核实本辖区已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企业基本情况,分别建档管理;依职责开展备案、报告、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等工作,积极监督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对照《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及时开展自查整改和完善,保持持续符合相关要求。

  《通知》强调,2022年12月1日起,甘肃省药监局将在甘肃政务服务网正式开展药品网络交易三方平台在线备案工作,甘肃省政府政务大厅药品监管分中心、省药监局行政许可处承接药品网络交易三方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备案工作。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督导从事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及时向辖区监管部门报告。甘肃省药监局正在建设全省统一的药品监管企业信息直报系统,系统建成前企业提交纸质报告,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将推行线上报告。

  甘肃省药监局将加强对药品网络交易三方平台备案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工作督导,完善备案机制,明确备案要求,规范备案行为,做好备案与行政监管工作的衔接。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实践、健全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新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运用现场检查、“以网管网”、抽样检验、投诉举报等方式,强化信息联通共享和业务联动,做好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推送网络售药可疑线索的处置工作,压实监管岗位责任,持续加大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监管力度,依法依规依程序严肃查处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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