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按照《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向平台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如实填写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原件或电子扫描版;
2.营业执照原件扫描版;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版;
4.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药学技术人员身份证明、专业水平认定证明;
5.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6.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说明;
7.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
8.药品网络交易服务质量管理等制度文件目录;
9.网站或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10.其它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