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变更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9号令)
第五条: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已经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
申请材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变更申请
2、变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3、变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单位名称、网站名称、IP地址
4、变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服务方式、服务项目
办事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受理大厅1-9号窗口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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