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互联网药品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办理核发

事项名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审批核发
审核部门: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B004、B005。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申请
到现场次数: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进程。
法定依据: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2004年7月8日)第五条:“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内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申请条件: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9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7月8日发布;第十一条: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申请材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5、网站对备份信息管理说明(包括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或资格证书(包括: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复印件1份,需加盖公章。);
7、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
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9、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办理流程:
①收件→②受理→③审查→④决定→⑤制证→⑥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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