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审核及换发

事项名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审核及换发
实施机关:湖南省食药监局
法定时限:3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9号令);《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办理地点: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政务大厅(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申请材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申请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
4、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5、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6、相关专业人员情况证明;
7、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情况表;
8、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及未来三年内该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发展计划;
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10、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11、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
12、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13、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声明;
14、信息审查员备案表;
1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应提交法人委托书。
16、《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换证所需资料)。
17、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ICP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换证所需资料)。
18、5年来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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