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变更审批

事项名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变更审批
设定依据:
1.《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4年第9号)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内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实施机构: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座1号大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15号前台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结果名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办理条件:
"持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无违反《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行为。"

申请材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变更申请表》;
2、变更事项的书面申请;
3、按变更项目提交的材料;
一.变更单位名称:1变更情况说明;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依法设立的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正、副本原件。二.变更网站IP地址:1变更情况说明;2正、副本原件;3非自有服务器的,提供与网络空间提供商签订服务合同原件、网络空间服务商资质证明复印件。三.变更网站名称:1变更情况说明;2网站域名注册相关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3正、副本原件。四.变更法定代表人:1有原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情况说明;2公司董事会决议、任命文件或聘任通知;3变更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简历;4正、副本原件。五.变更网站负责人:1变更情况说明;2公司任命文件或聘任通知;3变更后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及学历证书复印件;4正、副本原件。六.变更企业地址:1变更情况说明;2变更后地址的场地租赁协议或其他产权证明的复印件;3正、副本原件。 七.变更服务方式及服务项目:1变更情况说明;2变更后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经营性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3变更后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4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1份;5正、副本原件。
4、网站无违反《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为的声明;
5、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6、《授权委托书》;
7、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网上服务系统上传申请材料,然后省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即办件不需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受理的,申请人决定邮寄送达或自行到窗口领取,需邮寄送达的,申请人应使用正楷字书写清楚邮寄地址、单位、收件人、电话等信息。
2.省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核申请材料内容,提出审批建议,报省局分管领导或首席代表审批,符合要求的,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有关批件;不符合要求的,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根据申请人决定的送达方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有关批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现场领取的应在送达回执上签字,邮寄送达的应在送达回执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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